深化改革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2016年12月29日来源:共产党员网 作者:  点击数:

又到一年岁末,回首今年公务员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深化改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分类改革让队伍更加专业化管理更加科学化、公开遴选让基层培养选拔链常态化、出台《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为公务员队伍建设“铸魂补钙”……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齐头并进,为“十三五”时期党和国家各项事业起好步开好局提供了有力保障。

分类改革让队伍更加专业化管理更加科学化

十年磨一剑,今年公务员分类改革正式启程。

7月,中办、国办正式印发《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分别对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两类公务员设置11个层次,对应相关级别。两个规定的出台,为300多万从事专业技术、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务员建立了单独的职务序列和管理制度,标志着分类管理制度框架体系基本确立。

分类管理改革根据职位的特点、性质、管理需要以及人才成长的不同规律,实行差异化的管理办法,打破了以往“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公务员晋升模式,辟出了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人才发展的专属“车道”,打通了基层一线公务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

出台办法对考试违纪违规“零容忍”

今年9月,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文,公布了《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办法》加大了对考试作弊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对报考者和录用工作人员的守法和纪律要求。报考者如果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永远不允许进入公务员队伍。录用工作人员组织、策划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办法》的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员培训。同时,加强对《办法》执行工作的监督,严肃有关工作纪律;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氛围,让全社会共同维护和监督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公平公正。

进一步提高考录科学化水平

今年公务员招考进一步提高考试科学化水平:对省级以上和市(地)级以下职位分别命制公共科目笔试试题;对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和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的8个非通用语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实行“2+X”考试模式。

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增强考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河南省对报考学历要求中,绝大部分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乡镇及部分县(市、区)的公安、法院等岗位将学历放宽到大学专科以上,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吉林长春市突出招录对象的针对性,在公安、司法及部分县级以下的招录职位中,拿出一定比例的专门职位,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定向招录,同时明确规定现职公务员不能参加报考。

今年的公务员招考继续向基层倾斜,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视情况降低进入门槛;允许中央机关直属机构拿出一定数量的县(区)级以下职位面向所在市、县户籍或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各地综合运用放宽年龄、学历等政策,适当降低进入门槛,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人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四川省在“四级联考”“法检公招”等项目中拿出更多名额招录基层和脱贫攻坚一线相关岗位公务员;进一步加大招录乡镇公务员和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力度。还将专门组织开展“市(州)以下基层机关公招”“部分民族地区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录”,对基层岗位进行集中补充。陕西汉中市合理设置报考资格条件,分市、县、乡三级和边远艰苦地区提出学历及专业要求,取消所有不合法的歧视和限制条件,杜绝“因人设岗”“萝卜招录”等情况。

公开遴选让基层培养选拔链常态化

2016年,中央机关继续加大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力度,适当扩大遴选和选调规模,增强选拔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度,进一步完善来自基层一线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61个中央机关单位共拿出521个职位进行遴选和选调,职位总数较去年增加30.25%。据不完全统计,全国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开展了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共计划选拔3100余名基层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到省级机关工作。

各地也不断改进公开遴选工作方法,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河南省规定面试考官须持有资格证书,并全部实行外派交流;积极推行“阳光遴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和命题人员,凡与应试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须实行公务回避。北京市规定在遴选的考察环节,除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还将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新疆自治区积极探索,首次组织开展了区级机关面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公务员队伍“铸魂补钙”

职业道德建设是公务员队伍建设“铸魂补钙”的工程。今年7月,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意见》针对当前一些公务员存在的不忠诚、不诚信、不作为等问题,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同时采取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完善奖惩机制、开展宣誓活动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今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9月,国务院首次在中南海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李克强总理监誓。

各地各部门注重分类推进,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不同层级公务员特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增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青岛市坚持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加强公务员管理和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从建章立制、教育培训、实践养成等方面综合施策,提公务员的“神”,树公务员的“形”。江苏宿迁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启动新一轮全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陕西省西安市今年开展了市级部门“职业道德建设”大讲堂专题报告和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科级公务员轮训班、“职业道德模范”评奖、“职业道德规范”巡回宣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

完善机制深入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

近几年来,平时考核在全国20多个省区市开始探索,实现常态化、制度化。今年,各地继续扩大平时考核试点范围,不断完善考核程序、考核手段和考核结果运用办法,进行了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实践探索。

浙江省今年出台《浙江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为基本依据,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和重要依据。北京公布了《“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提出要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逐步形成科学管用、体现实绩、简便易行、符合本市实际的平时考核机制。湖北襄阳市出台《县级单位和工作人员业绩台账管理办法》,建立对账销号、业绩公示、差错登记、领导点评、干部互评五项制度,全面推行机关工作人员电子日志系统。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结合今年的“两学一做”教育,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促使广大公务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各地创新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四类培训”,深化对口培训,探索分级分类培训和“互联网+”,探索公务员培训新模式,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福建省公务员局重视对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学习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列为福建省承办的对口培训重要内容。江西赣州市将法治教育纳入全市公务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必修课,纳入公务员入职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

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激发公务员干事热情

公务员作风建设不仅关系到工作质量和效率,而且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年年初,在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上,针对解决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问题做了专门部署。各地加强对公务员队伍中庸懒散现象的专项整治,激发公务员队伍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活力,提升公务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今年6月,陕西省委印发了《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三个文件,建立了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把明规则立起来、挺在前,一方面要求各级公务员自觉履职、严以用权,决不能“胡乱作为”,另一方面鼓励各级公务员放开手脚、大胆干事,决不能“毫无作为”。

天津滨海新区发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列举了25种行为,明确了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10种问责方式。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