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大保障机制助推村务民主管理

2012年09月20日来源:县纪委 作者:刘远兵  点击数:

 

为深入推进村务公开透明,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我县着力健全和完善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制度保障。今年,我县通过调研周边县市区的先进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根据本县实际研究出台了《洞口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同时,要求各乡镇(管理区)细化《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实行)》,对照“八个禁止”、“四十一个不准”的要求,制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

建立机构保障。不断丰富加强村级事务管理的平台建设,在群众工作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要求所有乡镇(管理区)全面铺开,不留死角,确保机构设置齐全、人员配置齐备、工作设施到位、工作开展有名有实。

健全机制保障。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每月下乡三次“接地气、察民情”;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每年开展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在15-25个工作日之间;县农廉办不定时对村级民主管理情况进行工作指导和专项抽查。

完善经费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误工待遇由原来的每个工作日30元提高到每个工作日50元,村专职纪检委员确保每月50元的工作经费,这些经费由县财政从村级财务转移支付中拨付。(县纪委 刘远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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