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成员单位职责及党建工作会议制度

2007年04月10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一、县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县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委负责全县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机构,在县委和县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本着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原则,其主要职责为:(1)宏观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指示,按照县委的要求,对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2)综合协调。协调各单位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研究部署阶段性党建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合力。(3)督查考评。健全完善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加强督查和考核,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二、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办:负责县委党建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传达和催办落实县委领导同志关于党建工作的批示;组织安排县委领导同志参加重要党建工作活动;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党建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县委决策搞好服务。

2、县纪委、监察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认真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各种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和行政监察。

3、县委组织部:负责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指导与实施;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牵头协调全县党的建设工作,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拟订全县党的建设中长期规划、每年党建工作的具体目标和措施。

4、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规划、部署全县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经常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思想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加强党建工作的宣传,并在政治方面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5、县委统战部: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我县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6、县直机关工委:指导所属县直机关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以及纪检监察工作。抓好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执政能力,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县级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7、县委政法委: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抓好县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查处涉及政法干警的重点违法违纪案件;指导督促乡、镇和有关部门抓好群防群治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形成良性运转机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8、县农办:宣传、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对全县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具体政策意见与工作措施;加强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健全财务监管机制和制度;研究和指导乡、镇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加快农村致富奔小康步伐。

9、县总工会:负责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工会工作,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制度;加强非公经济组织职代会建设,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10、团县委:督促指导抓好团组织建设,协助基层党组织管理共青团事务,发挥团组织作用;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定期组织团干部的培训和团员青年的主题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团组织工作制度,做好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推优入党”工作。

11、县妇联:督促指导抓好妇女组织建设,发挥妇女组织作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优秀人才的推荐工作,搞好妇女干部的培训指导,做好妇女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妇女整体素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2、县科技局:协同县委组织部牵头协调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工作,制订工作规划和阶段性实施目标,并督促落实到位;普及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运用多种形式在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科技致富活动。

13、县工商联:做好与非公经济组织业主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业主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业主理解、支持各级党组织在非公经济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指导行业商会等各类组织健全党的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14、县民政局: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制订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协助抓好全县民间组织的党建工作。    

15、县司法局: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县党员的法制意识,提高各级党组织在决策、权力行使与监督等方面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业的党建工作。

16、县教育局:围绕全县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并根据教师的职业特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热爱教育事业的党员队伍,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抓好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17、县卫生局:加强卫生系统党建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着力点,促进医德医风的明显好转和职业道德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为全县医疗制度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8、县工业经济局:结合指导协调全县工业经济、第三产业、农村经济发展等职能工作,配合抓好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建设;加强调查研究,为县委抓好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提出有益的建议;加强下属企业的党建工作。

19、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工作,协助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非公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协调处理劳资矛盾,保障非公经济组织、职工的合法权益。

20、县建设局:做好新农村建设的村庄规划工作,指导全县建筑行业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进出我县的建筑施工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

21、县工商局:侧重协助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指导个协及私协的党建工作;结合非公经济组织登记、年检工作,督促具备条件的单位建立党组织,正常开展党的活动;协助做好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22、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地税局:侧重协助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做好各类业主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的主张和有关要求,为非公经济组织加强党建工作创造条件;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协助做好对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落实。

三、县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列席。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一般每年召开3次,如有需要,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经组长或常务副组长同意后随时召开。召开会议的时间和议题:年初召开第一次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全年党建工作总体思路,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年中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抽查情况汇报,对下阶段的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年终召开第三次会议,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每次召开会议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情况及材料提前报告与会人员,并做好会务准备。会后做好督促检查,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向有关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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