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党员学习培训工作的意见(试行)

2007年04月10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加强党员学习培训工作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主要途径,对于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对于建设学习型政党、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和洞发[2007]2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党员学习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和基本内容

总体目标:以永葆先进性为总体目标,通过加强和改进学习培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拒腐防变;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提高党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和自主创业、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切实发挥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工作原则: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实际,促进各项工作;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召力,激发党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分类实施,按需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坚持开门搞教育,虚心向群众学习,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努力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基本内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二、主要任务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职责,落实好以下主要任务。

(一)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的主要任务

1、制定学习培训意见。根据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党员年度学习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党员学习培训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等不同类型党员的学习要求。

2、拓宽学习培训形式。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学习培训活动。每月相对固定时间开展“党员学习日”活动;组织开展“七.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委(组)书记上党课制度。特别是各乡、镇要以党员冬(春)训班为重点,每年相对集中开展党员轮训活动,参加轮训的党员达到95%以上,轮训时间不少于5天。

3、整合学习培训资源。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采取专题讲座和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搞好党员教育培训,每年开展专题辅导讲座2次以上。充分利用示范基地(户)的带动作用,组织党员现场示范,现场观摩,将学习培训延伸到田间地头、车间班组。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帮助45岁以下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掌握1-2门种养殖技术或经济管理知识。

4、强化学习培训指导。积极指导下属党总支、支部开展好日常的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每年对党支部委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有条件的党委(组)还要为党员配备专门的学习记录本。

(二)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1、抓好计划分解,确保落实到位。根据党委(组)要求,结合党支部实际,制定党员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并细化每月学习任务,及时下发到各党小组或党员活动中心户,不设党小组的,要下发给每个党员,确保学习培训任务的落实到位。

2、抓好集中学习,实现全面覆盖。机关和事业单位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活动不少于2次,企业和农村(社区)党支部每季度组织党员集中上党课不少于1次。党员参学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低于90%,农村(社区)不低于80%;通过采取结对帮学、上门送学等方式,对无书写表达能力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进行帮助,保证学习的全覆盖。

3、抓好载体建设,强化作用发挥。要按照党委(组)要求,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党员学习日”等活动。组织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党支部书记每年要为党员上党课2次以上,有条件的党支部还可以开展“党员上党课”活动。继续开展好“党员中心户”的创建工作,每年组织党员活动中心户开展活动不少于6次,组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讲座)不少于2次。

4、抓好引导规范,严格目标要求。引导党员搞好自学,督促有书写表达能力的党员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和党支部委员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

5、抓好激励保障,增强工作活力。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把党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列入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逐步健全党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激励保障机制。

(三)党员的主要任务

1、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所在党支部的要求,结合自身需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2、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党员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集中学习参加率不得低于80%,因事因病缺席集中学习活动者,应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补课。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体学习,坚持每年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

3、主动开展自学活动。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通过自学改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自觉撰写心得体会。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每年要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党员领导干部的体会文章每篇不少于2000字,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不少于1000字,其他党员的不少于500-800字。无书写表达能力或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党委(组)批准可以不撰写心得体会。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学习培训阵地建设。党委(组)要指导党支部加强党员活动室的建设,充分发挥县、乡镇两级党校在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和报刊图书、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介,拓展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自主学习的途径。农村和社区要继续做好党员活动室和中心户的建设,保证广大党员集中学习交流有场地。

(二)确保学习培训时间。党组织要统筹兼顾,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活动。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活动的党员,应区别对待,有的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落实学习培训要求。

(三)妥善解决学习培训经费。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党员学习培训经费。各单位要为党员学习培训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党员学习培训经费要列入该单位财政预算。要厉行节约,少花钱,多办事。

(四)严格考评考核。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明确加强党员学习培训的意义,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县委组织部、县委党建办、县直机关工委将结合年终党建工作检查,对各乡镇及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进行考核,各乡镇及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要对所属党支部组织学习培训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党支部要定期不定期抽查党员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积分考核。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和党支部委员70分为合格,其他党员60分为合格;因病或年龄大无法参加学习的党员不参加积分考核,由党支部签署参加学习培训情况意见。党支部要将党员参加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年底考核与评优的重要依据,学习培训积分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

四、组织领导

加强党员学习培训,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工作内容,各级党组织必须在抓好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员学习培训领导和工作责任制。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党员教育规划,把党员学习培训工作摆上党委(组)工作日程,作为硬任务、硬指标,纳入党建总体工作目标,一同部署,整体推进。党委(组)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重视抓好党员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学习培训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管副职和组织委员是党员教育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负责组织、指导党员学习培训的日常工作。要进一步明确纪检、组织、宣传、党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要广泛进行宣传,做到有声势、有效果、有影响,努力营造出全县党员学习培训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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